关于外埠出差市内交通费报销方式调整的通知
各研究室、各课题组、各部门:
按照所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项要求,我所的外埠出差中市内交通费报销方式不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中“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的规定,现将我所的外埠出差中市内交通费报销方式调整为实报实销或领取80元包干交通补助费两种方式之一,并从通知之日起执行(即通知日之前发生的出差也按此通知要求执行),请大家理解,感谢支持。
资产财务处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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