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杨慧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党政办公室

各研究室、部门、中心: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经公开招聘,民主测评和考察等,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杨慧娜同志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人力资源处处长,试用期六个月。其不再担任科研管理处副处长、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毅同志任综合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六个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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