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电瓶车充电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综合服务管理处

  电瓶车充电房内停放了多辆长期不用的电瓶车及自行车,影响他人正常充电。 

  为方便职工给电瓶车充电,综合服务管理处将在71日对车库进行清理,请车主在71日前取走您的车辆。 

    本充电房仅供电瓶车充电使用,充电完毕后请及时将车挪走停放到自行车棚处,勿占位停放,以免影响他人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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