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科研管理处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开始,请申请人根据本年度的项目指南以及不同申请类型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仔细填写申请书,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项目申请全部实行在线方式,申请人于2016115开始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使用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 

     新入职或首次申请基金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处李蓉联系,申请开通基金账号。 

  二.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均请提交2份纸质申请书,于201635前交科研处李蓉。请注意纸质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一致。 

  三.今年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于2016226日前提交申请书初稿,由所学术委员会审核,进行修改后再网上正式提交,38日前2份纸质申请书。  

  四.有关情况通报和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16年度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和各类项目的申请要求,做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请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有些项目“附注说明”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上两年(本次指2014年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今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今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6.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7.2016年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列入限项范围; 

  8.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9. 填报项目资金预算的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⑵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 

  ⑶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上海有机所作为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在共同申请项目时,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书,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依托单位汇总上报。 

  10.按照基金条例规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申请人必须与人力资源处签订延长人事聘用期限,至该项目申请书中的终止年月。在提交申请书时,请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和书面承诺书(申请人和课题组长签字);  

  11.基金委规定必须提交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随纸质申请书一起报送; 

  12.申请书纸质材料双面打印。  

    

  感谢全所科研人员对我们工作的一贯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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