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上海有机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3党政办公室

  各研究室、各部门:  

  经所务会议讨论同意,由所领导班子成员及研究室主任、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委员会,负责研究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审核重大安全制度,认定安全事故等。组成具体如下(组成人员如有职务变动,由相关职务人员自然替补): 

    :丁奎岭 

  副主任:沈兆雷 

    :郏静芳、马大为、唐  勇、俞  飚、胡金波、 

  黄晓宇、康经武、赵  刚、李维钦 

    :李维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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