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上海有机所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个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7资产财务处| 【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各研究室、各部门:
经2012年第六次所务会议讨论通过,《上海有机所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上海有机所科研经费管理费(间接费)收取比例暂行规定》、《上海有机所自主部署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具体请见:
内网<资产财务<财务管理:上海有机所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有机所科研经费管理费(间接费)收取比例暂行规定;
上海有机所自主部署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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