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销发票有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6资产财务处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的公告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普通发票的管理,从2012年7月1日起本市一律使用新版发票,本市手工发票一律取消,统一使用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

请大家在本市发生经济业务并索取发票后,持有效正规发票至资产财务处报销,凡是2012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发票应当没有手写发票,否则将无法报销。

发票信息查询方法如下:

可登录上海税务网(www.tax.sh.gov.cn)或拨打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通过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税务登记号”等,查验发票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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