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医务室有关2012年第1次医疗保险赔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2医务室

2012年度第1次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登记工作已经启动,需要理赔的职工请带好医疗费单据、病历卡以及单据对应的病史复印件,于即日起至2012年5月18日截止,至医务室审核登记。需要注意的是:

1、本次参加保险的对象为2012年2月15日前入所的在职职工。

2、医疗费发票日期为2012-2-10(含)以后。

3、由于门诊医疗费理赔有400元的起付线,若您的发票金额总计不超过400元,请累计至下次理赔一并申请。

4、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理赔的职工,还需提供医保卡封面的复印件。

5、住院医疗理赔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赔付款将在保险公司审核完毕后直接打入职工个人帐户,整个流程大约需要1个月的时间。

如有未尽事宜,请向医务室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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