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举办第七届“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市教委、语委决定举办2025年北京市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系列活动暨教育部、国家语委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北京市初赛。根据比赛需要,学校决定举办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七届“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组织好我校师生的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

二、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典耀中华,赓续文脉”为主题。以诵读形式的语言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从中华经典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彰显时代精神,展现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中华经典的传承与创新,助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三、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校属各单位、校机关各部门,各培养单位在校学生、在职教师。

本次大赛分为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在华留学生)、教师组(在职教师),共3个组别。

每组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增加。不得跨组参赛。

每人最多只能参与1个诵读作品。

四、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出版、发表时间至少2年以上,并被广泛传播。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计入总时长)。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2.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突出特色,展现才艺,做到弘扬主旋律,展现国科大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综合素质。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5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 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

树立知识产权意识。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视频不能出现参赛者和指导教师的名字、学校或所在单位等信息。

    (三)其他要求

在以诵读为主的基础上,作品可适当借助吟诵、音乐、服装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以团队形式诵读,团队人数不超过20人。

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能为参赛者提供专业指导。教师组报名时需要上传教师资格证或者是学校开具的证明。

五、奖项设置

赛事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面向参赛者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组,奖金2000/组(税前),证书

二等奖2组,奖金1500/组(税前),证书

三等奖3组,奖金1000/组(税前),证书

优秀奖若干,奖金500/组(税前),证书

优秀组织奖若干,证书

六、赛项组织

(一)校内赛程安排

1.赛前测评

校属各单位、校机关各部门,各培养单位自行推荐有意向的参赛者完成赛事报名。

学校邀请专业评委对参赛者作品进行测评,测评通过方可获得参赛资格。

2.参赛辅导

5月开始,邀请诵读名家、专业教师对获得资格的参赛者进行辅导(具体安排及时间另行通知)。

3.校内预赛

预赛暂定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在北京市怀柔区进行。建议参赛者尽量参加现场比赛,无法参加现场比赛的参赛者需提前提供比赛作品视频,待现场比赛结束后统一播放作品视频(京外选手参加校内预赛需自行承担来京往返交通费用)。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打分,完成相关赛段工作,确定获奖名单。

(二)参与市级评审与推荐

获奖作品由学校按照赛事提报要求统一报送北京市大赛组委会,负责推荐参加北京市初赛,其中获得优胜的作品将被北京市大赛组委会推荐参加全国比赛。所有作品以“中国科学院大学”集体名义参赛,获奖证书可体现参赛人员姓名,评选时间及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

截止时间:2025429日中午12:00

发送邮箱:cuican@sioc.ac.cn

有意向参加本届诵读大赛的选手可提前按要求准备参赛作品,邮件以“组别+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命名。

请有参赛意向的选手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进行咨询,后续参赛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校属各单位、校机关各部门,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组织好本校预赛,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办赛,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办赛。

(三)学校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

(四)本届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大赛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