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是我国有机化学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机构。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上海有机所围绕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新材料三大领域,以化学生物学、现代有机合成化学、金属有机化学、物理有机化学、计算机化学和化学信息学等为研究方向,创造新的功能物质,发展新的转化过程,为我国医药、化工行业和国防工业发展提供科学基础和关键技术,引领中国有机化学的发展。近几年来,研究所在实施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中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科技创新,人才为本,为了加速研究所的发展,特向海内外诚聘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一、招聘研究方向
复杂天然产物的全合成与作用机制研究
天然产物的分离和结构鉴定
酶催化与生物质转化
细胞生物学(从事过利用小分子调控生命过程研究的优先考虑)
核酸的化学和生物学
分子药理学
药物化学
有机氟材料
有机光电材料
氟化方法
ODS替代品
金属有机配合物的合成、结构与反应化学
导向聚合物合成的金属有机化学
过渡金属参与的高选择性反应
惰性分子(化学键)活化
二、招聘岗位:“百人计划”项目研究员
三、招聘岗位职数:2009-2012年期间通过“百人计划”项目招聘20名课题组长,符合条件并通过所内相关评审或面试后录用。
四、招聘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205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百人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人教字〔2006〕2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百人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人教字〔2007〕54号)、《上海有机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科研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意见》(科沪有发人字〔2008〕94号)的规定:
1. 引进的杰出人才,应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
2. 具有博士学位。
3. 全职全时到岗;到岗后未经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许可不得在国内外其他单位兼职。
4. 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5. 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0岁,对于从海外招聘的具有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6. 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7. 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8.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学术带头人。
9. 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五、基本科研条件保障
1. 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70万元。经费使用与分配应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 实验及办公用房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
3. 保证入选者所需的合作者和助手岗位指标。
4. 每年提供一定的研究生招生指标。
六、待遇
1. 合同期内,按研究员的岗位聘用并享受国家和科学院规定的各种工资和津贴补贴;享受我所“百人计划”岗位津贴;享受按所规定的绩效奖励。
2. 优惠提供三年公寓住房,确定择优支持后给予40万元住房补贴。
七、应聘材料
1. 应聘者自荐信和2封推荐信;
2. 个人简历;
3. 过去研究工作的创新点及其评价(外界评价需证明材料);
4. 应聘后工作设想;
5. 提交3篇以上有代表性的论文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零陵路345号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人力资源处
邮编:200032
联系电话:86-21-54925209
传真:86-21-64166128
E-mail: liufei@mail.sioc.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