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研究室、各分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2018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