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
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单位需先在科技部门户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专栏(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单位及用户注册(已进行过其他计划项目申报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点击进入“选择计划类型”界面,在申报内容栏目中选择“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操作。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认真校对每一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依托部门。
(2)申报单位必须在线打印已正式提交的《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并按要求装订以上内容和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报送依托部门审核。非在线打印的正式提交材料一律无效。
(3)依托部门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按照相关提示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确定推荐的申报项目正式向科技部提交。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受理:
1、不符合专项的基本要求和申报资质要求的;
2、申请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
3、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申报程序的;
4、已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立项支持的;
5、在国家其他科技计划(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中有支持渠道的。
(5)项目申请书(包括不受理的项目申请书)不予退回,由科技部统一处置。
5.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和依托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4年7月23日前交至科研处(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娜,电话:021-54925223;彭荣,电话:021-54925298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
2.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doc
3.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