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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上海有机所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个规定的通知
2012-11-27 资产财务处 | 【】【打印】【关闭

各研究室、各部门:

经2012年第六次所务会议讨论通过,《上海有机所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上海有机所科研经费管理费(间接费)收取比例暂行规定》、《上海有机所自主部署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具体请见:

内网<资产财务<财务管理:上海有机所业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有机所科研经费管理费(间接费)收取比例暂行规定;

               上海有机所自主部署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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