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特制定2011年度节假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高温集中休假安排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2011年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2011年春节:2月1日至9日放假调休,共9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2011年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2011年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2011年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2011年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2011年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2010年高温集中休假(拟定):7月25日至8月5日集中休假,共2周。8月8日(星期一)上班。关于职工享受休假的有关规定,按所的规定执行。
安排计划若有调整,将提前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