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5号楼安装气体灭火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5号楼安装气体灭火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1、本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
(1)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七氟丙烷灭火剂、自动泄压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声光报警器、警铃、紧急启停按钮、放气指示灯、输入输出模块、输入模块、外控电源箱、离心式管道风机、风机控制箱、密闭电动全自动防火阀、防雨百叶、百叶口。
(2)其它:玻璃窗开口及封闭改造、防盗窗改造、将2扇原木门更换为防火门、矿棉板吊顶拆除及恢复、喷淋头及喷淋管支管拆除封堵。
2、本项目工作内容和要求:
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安全设施,使现场作业环境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建设单位的需要。
3、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合同签订后的90个日历日内完成,确保工程按期投入使用。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时间以前依法缴纳税收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14时
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345号
3.注意:所有响应文件请务必全部完整密封,如未密封或有破损将视为无效文件。
4.综合比选时间:2026年1月9日14时
5.比选地点:上海市零陵路345号5号楼6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有意向的供应商在2026年1月8日14时(北京时间)之前,自行联系进行踏勘现场。
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零陵路34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13391061220
2、主要设备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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