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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机所举办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专题报告会
2017-11-13 监察审计室 |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中科院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所党委、纪委工作计划,119日下午,上海有机所举办了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专题报告会。报告会特邀上海市金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特聘专家、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刘玉林作了《科研经费腐败的现状和预防》的专题报告。所领导班子成员、两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群众组织负责人、研究室负责人、课题组长、课题组科研财务助理、控股公司负责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等13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监察审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陆海峰主持。 

  报告中,刘玉林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形势、“十九大”后采取的反腐新举措和检察机关查办教育科研系统职务犯罪的情况,阐述了当前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产生腐败的主要特点,介绍了科研人员犯罪的几起案例,分析了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背景和原因,并对科研人员如何保持廉洁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整个报告内容丰富,尤其是在讲述过程中结合一些实际的案例进行具体讲解,更是发人深省,引人深思,使大家在受到深刻教育的同时,内心受到了触动和警示。 

  党委书记胡金波总结时指出,这次专题报告对于提高有机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抵制和预防腐败的自觉性,促进有机所党风廉政建设的更好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全所党员干部,尤其是拥有经费使用权限的课题组长、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要做到“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全所党员干部要“不忘科技报国为民的初心,牢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做好以科研创新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继续努力。下一步有机所将认真落实“十九大”精神,继续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有机所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胡金波书记

   

  刘玉林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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